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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離婚小孩子一歲半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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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離婚小孩子一歲半怎麼判

一般離婚小孩子一歲半怎麼判

離婚小孩子一歲半撫養權會歸母方。

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但孩子未滿兩週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十週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有權探視並支付撫養費。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這是因為用母乳哺養,對嬰兒的生長髮育最為有利。從嬰兒的生長髮育的利益考慮,夫妻離婚後,凡是正處於用母乳餵養的子女,應依法由哺乳的母親撫養。

但現實生活中,也有許多孩子出生後,是不用母乳餵養的。對於這樣的情況,當夫妻離婚時,如何判定孩子的撫養歸屬?司法解釋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親生活:一是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的品行不端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離婚後女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離婚後女方不給撫養費的話,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另外,《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也就是說起訴後,可以先向法院申請讓被申請方先支付一定的撫養費。

在離婚之後,離婚後女方不給撫養費的話,法院會判決不給撫養費的一方支付相關的撫養費。同時撫養費的具體數額需要父母雙方進行商議,如果協議不成的話,對於另一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應該應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