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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父母雙方離婚一般小孩會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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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雙方離婚一般小孩會怎麼判?

法院對父母雙方離婚一般小孩會怎麼判?

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但以下情形例外: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以及因其他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情形下,可隨父方生活。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子女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父母離婚對小孩的撫養費給多少?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綜上所述,父母離婚會對孩子造成身心傷害,因此確定好孩子歸誰撫養就很關鍵。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會對離婚父母的情況進行調查,認為誰撫養小孩最有利,就會將小孩判給哪一方。當然,法院判決撫養權後,今後撫養孩子一方沒有盡到義務,另一方還可以要求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