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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要哪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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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起訴書和結婚證書影印件以及一些其他的證據資料。

起訴離婚要哪些手續?

法院受理後會先行調解,如若調解不成,法院認為夫妻關係確已破裂才會判決離婚。若法院認為夫妻關係未破裂則會判決不予離婚,並在6個月內不得以同一理由起訴離婚。

如果單單是涉及人身方面的話,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書、身份證明、結婚證;如果還涉及到財產方面的話,還應當提供一些財產證明資訊。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