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解答>離婚律師解答>

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手續

離婚律師解答 閱讀(1.6W)

1、夫妻雙方對去法院、或是民政部門辦理離婚事宜的方式選擇;單方或者一方決定由法院裁判離婚涉及的相關事宜。2、決定方作為原告,去本轄區基層法院領取文書底稿,起草起訴狀;書寫訴狀時,要寫明雙方的自然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情況、家庭住址、聯絡方式),列明訴訟請求(離婚、子女撫育、財產分割、訴訟費的安排等),寫出具體的事實與理由(婚姻概況--相識方式、結婚時間、子女出生日期、婚初夫妻感情、目前婚姻狀態等),署名。3、準備相關證據材料,如結婚證、財產清單及其它證據材料,影印留底,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證據材料影印件及相應的訴訟費用到法院立案庭。

起訴離婚需要哪些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