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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女方的戶口應該如何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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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離婚後的戶口處理方式有以下幾種:
1、另立門戶,這需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而定,有些地區不能實現;
2、婚後再遷,離婚後女方可以把戶口繼續留在男方,等自己結婚以後再遷到新的地方;
3、不遷出,離婚後,女方也可以選擇不做戶口處理,將戶口留在原地。不過,如果有法律的判決書需要遷移戶口的,就必須遷出了。
所以,離婚後的戶口不一定需要遷出的。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離婚後女方的戶口應該如何遷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