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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女方不願意遷出戶口怎麼辦

離婚 閱讀(1.37W)

離婚後,女方不從男方戶口簿上遷出,男方可以在戶口登記機關憑藉離婚證明強行將女方戶口從男方戶口簿上遷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法律訴訟,強制執行遷出女方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離婚後女方不願意遷出戶口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