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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哪些條件 | 什麼情況下法院會判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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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哪些條件,什麼情況下法院會判決離婚

一方當事人提出離婚訴訟請求解除婚姻關係的理由是重要依據。在提出離婚請求時應當慎重,解除婚姻關係更是判決離婚的重要事由,本站在本文中主要介紹了離婚需要哪些條件,什麼情況下法院會判決離婚?

訴離婚的條件只有一個,是雙方有婚姻關係,判決離婚的條件是感情破裂。

民法典相關規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離婚終止了婚姻關係,包括當事人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離婚將會發生夫妻財產在特定情況下的清償,對生活困難的一方經濟補助等等情況。在離婚案件中,種種特定情況下,各類民事案件有其不同的特性,在實際應用中,應找專門的法律人員來解決,以達到對具體案件的實際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