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後精神損害賠償期限是多少年?
離婚後精神損害賠償期限沒有明確規定,賠償標準也不是法定的,可以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離婚後精神損害賠償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離婚後精神損害賠償糾紛的訴訟時效是3年,但以下行為可以中斷訴訟時效: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離婚後精神損害賠償糾紛的起訴書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離婚後精神損害賠償糾紛可以委託哪些人做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五、離婚後精神損害賠償糾紛的法庭調查流程有哪些?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資料;
(四)宣讀鑑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總之,法律並沒有規定過精神損害賠償金必須支付多少年,而且,要求對方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是有嚴格的條件限制的,如果對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過錯行為,解除婚姻關係時就可以提出索賠要求。離婚以後索要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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