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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精神損害賠償訴訟時效

賠償訴訟 閱讀(6.4K)
離婚後精神損害賠償訴訟時效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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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的計算


目前沒有對侵害精神性人格權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因此只能適用一般訴訟時效的規定。如果在適用《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在提出生命健康權的財產損失賠償的同時提出精神撫慰金的賠償,則隨同受到特殊訴訟時效的限制.

理論上講,侵害身體權和侵害生命權的侵權行為,應當按照一般訴訟時效的規定執行。而《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是對侵害健康權行為的賠償請求訴訟時效,應當適用1年的規定。

以上就是律師365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三種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的詳細解答。那麼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呢?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提出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兩年,但是法律還規定了一些特殊的情況,適用於特別訴訟時效的計算方法。所以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傷害時,應及時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