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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婚姻離婚的規定

婚姻登記 閱讀(3.09W)

由於國際交流的逐漸加強,跨國婚姻現在已經是非常普遍的現象了,但如果跨國婚姻的夫妻長時間生活下來,出現矛盾,想要離婚怎麼辦?這時候如果在中國提起訴訟需要哪些材料呢?針對這兩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我國關於跨國婚姻離婚的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能為您解惑。

跨國婚姻離婚的規定

一、跨國婚姻離婚的規定

(一)異國夫婦國內登記結婚

一方為中國公民,一方為外國公民,在我國境內登記結婚,如何離婚。

1、異國夫婦離婚在哪兒起訴?

異國夫婦離婚,既可以在我國起訴,也可以在會受理此離婚案件的外國起訴。雙方要求在我國境外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法決定。

雙方要求在我國境內離婚的,應由國內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轄,根據相關涉外婚姻規定和《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有關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具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可受理此類離婚訴訟。

2、兩種情況解決方式不同

(1)雙方協商一致

如果國外一方能回國,雙方到當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如果國外一方不能回國,國內一方在其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基本程式和步驟與以上情況相同。

(2)雙方不能協商一致

國內一方將結婚證、公證書、自己身份證、對方身份材料(護照、結婚登記時填寫的申報表等)相關證據材料遞交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院經審查立案後,送達應訴通知,擇日開庭,基本程式和步驟同上。

(二)異國夫婦國外登記結婚

一方為中國公民,一方為外國公民,在國外登記結婚,如何離婚?這樣的情況就多出了“認證”程式。

首先,須將國外頒發的婚姻註冊證書,在所在國公證後,再到我駐該國使、領館進行認證,然後在國內立案。

如果雙方均在中國,或雖然國外方在所在國,但不予配合,難點在於公證、認證的進行和解決。

將結婚註冊證書公證、認證後,再連同其他訴訟材料遞交法院立案。雙方協商一致離婚,一般可很快審結;若一方不同意,或沒有迴應,訴訟時間將進一步延長。

二、跨國訴訟離婚的管轄權原則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等的規定,現將我國關於涉外離婚訴訟的管轄權原則歸納如下:

1、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外要求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其國內法決定。

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我國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我國民法院有權受理。如果雙方均為出國人員,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向出國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4、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我國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6、在海外結婚並定居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關於離婚適用法律的問題。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據這一規定,我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申請離婚,應按我國《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由外國法院受理的我國公民和外國人的離婚案件,按外國的法律規定辦理。

以上就是我國關於跨國婚姻離婚的規定。跨國離婚,可以在我國起訴離婚,只要把相關證據遞交人民法院,法官就會根據我國的《離婚法》做出判決。如果您現在有這方面的需求,可以找本站的線上律師尋求幫助,他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