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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婚姻協議離婚要提供哪些材料

離婚 閱讀(3.28W)

跨過婚姻協議離婚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外國人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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