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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婚姻結婚登記程式是什麼

婚姻登記 閱讀(3.31W)

跨國婚姻根據選擇的婚姻登記地不同,所要經歷的登記程式也會不同。那麼在我國跨國婚姻結婚登記程式是什麼呢?本站小編為您整理編輯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跨國婚姻結婚登記程式是什麼

服務名稱: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出國人員和華僑在內地辦理結婚登記


受理機構: 東莞市民政局


受理視窗: 東莞市民政二樓婚姻登記處


結婚登記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六)雙方自願結婚;


(七)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當事人持有下列證件: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丟失,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


香港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


①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②香港居民身份證;


③經香港委託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澳門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


①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②澳門居民身份證;


③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臺灣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


①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②本人在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


③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出國人員、華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


①本人的有效護照;


②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與中國無外交關係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