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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彩禮司法解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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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彩禮司法解釋是什麼?

一、關於彩禮司法解釋是什麼?

彩禮數額需要結合當地的風俗習慣,確定返還數額。

1.《民法典》對於彩禮的司法解釋是這樣的:婚姻締結過程中,法律禁止了一方以結婚為由,索取對方財物的行為。具體來說,實踐中的彩禮主要是指,男女雙方在締結婚姻的時候,男方向女方贈與的一定財物。換句話說,彩禮就是贈與物,付給對方彩禮的行為就是法律規定的贈與行為。

2.因此,彩禮的贈送和接受需要符合法律對於贈與行為的相關規定。首先,彩禮的送出必須出於男方的自願,如果女方存在欺詐或者脅迫的行為,這時候贈送行為無效。其次,彩禮應該是男方一方的合法財產,不能違背第三人的意志將他人的財物贈送給女方。

二、求返還彩禮流程有哪些?

首先確定彩禮範圍,然後收集證據。

1.確定彩禮範圍,什麼屬於彩禮,一般是指依據民間約定,男方提親和定親時候,所交付的財物,包括三金首飾,現金和財物。一般交往過程中的花費是不能算到彩禮裡面的。

2.收集證據,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會出現無法確定具體數額,或者一方不承認的請況,這種時候證據的取得就尤為重要了。人證物證,簡訊微信,錄影錄音都是證據的一種。只能夠確定證據的實際數額就可以認定為證據。

三、如果是返還彩禮糾紛被告如何確認?

如果雙方未結婚,可以確認為被告。

1.在我國,當事人因糾紛而索要彩禮的,在規定的情況下,是受法律保護的。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卻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這三種情形當事人要求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援。

2.除此之外,其他情形要求返還彩禮的,法律沒有明確,即法院無法律依據以予保護。在這一條件下,何人能當原告主張權利,何人能當被告承擔義務,是要根據案件的性質、案件的具體情況來處理的。按照民俗,彩禮是男方因結婚給女方一定的金錢或貴重物品。在返還彩禮糾紛案件中,一般情況下,均是婚姻關係中男女雙方為案件當事人,法院一般也是按照這一條件來確認原被告的主體資格。

3.在實踐中給付彩禮的問題,並不單純的是男女雙方當事人的事情,更多的是涉及兩個家庭之間的往來。對於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都應做廣義的理解,不能僅僅侷限於準備締結婚姻關係的男女本人。

4.就給付人而言,既可以是婚姻關係當事人所為的給付,也可是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的親屬所為的給付,包括其父母、祖父母、兄姐等。同樣道理,就收受該彩禮方而言,既包括由婚姻關係當事人本人接受的情形,也包括其親屬接受給付的情形。

彩禮是締結婚姻關係的一種習俗,彩禮屬於是婚前贈與,目的是結婚。如果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家庭生活困難的。給付了彩禮之後並沒有結婚登記的,就不能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