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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房子婚後加名字離婚可以分嗎

財產分割 閱讀(2.43W)
婚前的房子婚後加名字離婚可以分嗎
可以。婚前購買的商品房依法應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但如果婚後加上了你老婆名字,視為你對你老婆的贈與,該商品房依法由你和你老婆共同共有,如果一旦離婚,你老婆可以分得她應得的那一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