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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新《婚姻法》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可以分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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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新《婚姻法》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可以分房子嗎

首先明確,《民法典》施行後,《婚姻法》同時廢止。

一、婚前買房(夫妻二人名)

①、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方,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如能證明出資情況,則雙方對房屋按份共有;

②、資購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根據登記情況認定需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③、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婚後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房(男方或女方一方名字

①、一方婚前一個人財產買房,結婚前已取得房屋產權並還清全部貸款的,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②、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買房,結婚前以還清全部貸款,但結婚後方取得房產證並登記在自己名下的,仍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③、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買房,支付了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屋登記與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雙方平均分割,有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④、一方婚前一個人婚前財產買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記在一方名下,後變更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即加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實質為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

三、婚後買的房(夫妻二人名)

①、一方出資。對於婚後一方的出資,這個有點難斷定,因為需要公證是利用婚前的個人財產買的,才能按個人財產處理。

②、雙方出資。雙方共同出資買的房,無論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如果離婚,均視為雙方共同財產,按評分處理。

四、婚後買的房(男方或女方一方的名字)

①、前買房婚後加名,後夫妻雙方用共同財產買房,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②、婚後夫妻一方以個人婚前財產買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並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並非投資經營行為,屬於一方婚前財產的轉化,應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

總的來說,婚前買房婚後加名,如果是婚前買的房子,寫誰的名字,區別太大,如果是婚後買的房子,寫誰的名字,區別不大。一般情況下加名視為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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