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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買房離婚如何分配?

財產分割 閱讀(1.04W)

按揭買房離婚如何分配?

不少夫妻會在結婚之後按揭購買一套房產,這樣的房產通常就稱為按揭房。那要是日後放貸尚未還清,而夫妻卻離婚了的話,這個按揭房該如何來分配呢?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做詳細解答。

一、按揭買房離婚如何分割

(一)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對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二)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該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同樣的,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三)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且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的,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併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

二、房改房離婚時怎麼分割

售後公房,也稱房改房,是指職工單位將公房以工資性貨幣分配方式出售給職工,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從而對購買的房屋享有部分產權或全部產權的住房。公房實際上是賣給夫妻雙方而不是僅向夫妻中的一方出售。根據一定的福利政策所購買的房屋,往往與夫妻雙方職務、級別、工作年限等相掛鉤,購買價格常遠遠低於房屋的市場價值,而當初分得房屋的情形又有許多具體情況,使得處理此類房屋爭議十分棘

關於離婚按揭房的分配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由於按揭房登記的情況不同,所有實踐中還需要各位根據實際情況來分配。如有需要,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