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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因財產問題調解無效多久宣判?

財產分割 閱讀(1.04W)

起訴離婚因財產問題調解無效多久宣判?

一、起訴離婚財產問題調解無效多久宣判?

離婚案件,一般都是開庭時就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法官會繼續審理,案情不復雜的話,一般不會再組織開庭了。過段時間(一個月左右)就會宣判的啦。

訴訟外調解,也稱訴前調解、行政調解,是指對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先經有關部門進行調解。這裡的有關部門,是指法院以外的有關部門,包括當事人所在單位、婦聯、基層調解組織和行政主管部門。

訴訟外的調解不是當事人要求離婚的必經程式,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也不是離婚的必經程式。婚姻當事人可以自由決定是否先經過訴訟外的調解程式,經過哪個機關調解。訴訟外調解不影響婚姻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所以對訴訟外調解必須遵循自願、合法原則,不得對婚姻當事人進行強迫調解。

二、離婚訴訟費用

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徵收的費用,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後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

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家庭財產案件徵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徵收,即標的×4% 10元;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徵收,即標的×3% 510元;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徵收,即標的×2% 1510元;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徵收,即標的×1.5% 2510元;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徵收,即標的×1% 5010元;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徵收,即標的×0.5% 10010元。

三、如何繳納離婚訴訟費用?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在婚姻法中規定了,夫妻雙方也是可以根據雙方的意願來辦理離婚手續的,那麼在離婚時也是需要將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權進行平均的分割,如果在分割的過程中,雙方對分割的事宜出現了糾紛無法協商解決時,也是可以通過向當地的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