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起訴離婚申請法院財產調查要注意哪些問題

財產分割 閱讀(2.65W)

起訴離婚申請法院財產調查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起訴離婚申請法院財產調查要注意哪些問題?

(1)提出申請的人必須是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2)須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在程式上應該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內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原因及其要證明的事實。

(3)符合申請提交的期限。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不得遲於舉證期屆滿前7日。

(4)提供必要的證據線索,而且該線索應該與證據有實質聯絡。

(5)繳納人民法院收集證據所需要的必要費用。

二、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怎麼寫?

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申請書

申請人: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住址:

申請事項:申請法院調查財產證據。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起訴離婚糾紛一案,原告提起離婚前,被告已有意轉移其名下財產及拒不提供其名下財產數額。被告以個人名義財產因屬於特定機構保管或因存在客觀原因,申請人無法自行收集。為了查清夫妻共同財產,申請人特請求法院調查被告個人名下財產證據:

1、被告的工資和工資卡;

2、原告的住房公積金數額;

3、原告名下的銀行存款(開戶行:戶名:帳號:);

4、原告名下的股票(開戶:戶名:帳號: )。

現代民眾的收入絕不僅僅依靠於每個月固定的工資,有絕大多數的人的收入都是非常的多元化的,人們可能在配偶不知情的情況下用夫妻共同財產對外做一些投資,類似於這種情況,有可能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時候,對不知情的一方就很不公平。在自己無從下手調查的情況下,申請人民法院予以調查才是保護自己權益的最理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