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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分割法院拍賣之後怎樣進行分割

財產分割 閱讀(7.41K)

離婚房產分割法院拍賣之後怎樣進行分割

一、離婚房產分割法院拍賣之後怎樣進行分割

只要雙方協議分割財產即可,即一個人取得房產,然後根據市場價值補償另一方房產的一半價值的財產或現金,如果不能歸還,應當作為欠債約定還款計劃。

二、如何對離婚房產進行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財產分割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及相應比例的增值部分,應當予以補償。

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房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及相應比例的增值部分的部分,應當予以補償。

若配偶方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併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宜拘泥於對半分割。

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夫妻離婚回因為財產的分割問題發生糾紛,其中就有關於離婚之後房產分割的問題。一般情況下,對於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我們會採取對等分割,保障雙方的利益都能合理不受侵害,但是對於房產的分割,一般就需要考慮撫養孩子一方的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