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環境保護>環境汙染民事訴訟>

在我國汙染環境罪罰款多少?

環境汙染民事訴訟 閱讀(1.75W)

1、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輕傷,或者一人以上重傷並且五人以上輕傷的;致使傳染病發生、流行或者人員中毒達到《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中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Ⅲ級以上情形,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其他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後果的情形。本條和本規定第六十二條規定的“公私財產損失”,包括汙染環境直接造成的財產損毀、減少的實際價值,為防止汙染擴散以及消除汙染而採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發生的費用。根據《刑法修正案八》對汙染環境罪量刑的最新規定,如今對於汙染環境涉嫌刑事犯罪的人,最高可以處罰七年有期徒刑並且還要加處罰金。

在我國汙染環境罪罰款多少?

2、對於汙染環境罪的量刑標準和處罰,其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60條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危險廢物,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應予立案追訴:(一)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五畝以上,其他農用地十畝以上,其它土地二十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3、該罪具體的內容包括“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汙染環境罪的量刑標準和處罰就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