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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染環境罪拘留多少天 | 汙染環境罪怎麼認定

雖說相比舊社會環境汙染的現象已經減少了許多,但是當前社會環境汙染的現象還並沒有絕跡,還是存在部分個人和不良企業運營單位為了降低運營成本,直接將有害物進行自然排放,這對社會的發展來說是極其不利的,而且自身會受到一定的處罰,那汙染環境罪拘留多少天呢?

汙染環境罪拘留多少天,汙染環境罪怎麼認定

一、汙染環境罪拘留多少天

汙染環境罪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長不超過37天,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二、汙染環境罪的認定

區分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與環境監管失職罪

兩罪同屬結果犯的範疇,都是由於其行為造成了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致使嚴重後果的發生,且主觀上都含有過失的罪過形式,個別情況下也存在著故意形態,但主要是間接故意。兩罪的主要區別是:

1、客體不同。本罪客體是國家環境保護和環境汙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屬於破壞環境資料的犯罪。而後罪侵犯的客體則為國家對環境保護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動,屬於瀆職犯罪。

2、客觀方面不同。本罪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危險廢物,嚴重汙染環境。而環境監管失職罪表現為環境保護部門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嚴重不負責任,從而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這種嚴重不負責任主要體現為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不盡職責的行為。

3、主體不同。本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對自然人作為本罪的主體沒有限制條件,而後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負責環境保護監管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單位不構成該罪主體。

當前社會汙染環境現象沒有停止是因為我們還沒有每個人都參與到保護環境中去,我們應該提高自身的思想覺悟,如果遇到汙染環境的現象一定要及時的去制止,如果發現有企業用人單位亂排亂放的話,一定要及時到相關部門進行檢舉舉報。關於汙染環境罪拘留多少天的問題,一般根據情況來確定,具體不會超過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