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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方履行違約責任是否就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終止 閱讀(2.33W)

按照正常程式,雙方簽署合同後,下一步就是履行合同了。有時候因為特殊原因,會發生一方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況,如果違約方履行違約責任是否就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有哪些方式?下面本站小編就這些問題一一展開論述。

違約方履行違約責任是否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一方承擔違約責任,是否就可以解除合同?

行使解除權的程式適用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當事人一方違約和約定解除等場合。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場合,解除權由雙方當事人享有,任何一方都可行使。在當事人一方違約的情況下,解除權歸守約方享有,不然會被違約方利用解除制度來謀取不正當利益。在約定解除的情況下,解除權歸合同指定的當事人享有,既可以是一方當事人享有,也可以是雙方當事人享有。

二、合同解除有哪些方式?

1、單方解除

單方解除,即享有合同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而解除合同。解除權屬形成權,不需對方當事人同意.只需解除權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即可發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但解除權的行使並非毫無限制,合同法對其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均有明確規定。

關於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合同法第95條規定:

(1)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的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該權利消滅;

(2)法律沒有規定或當事人未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關於解除權的行使,合同法第96條規定:

(1)一方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應遵循其規定。

2、協議解除

協議解除的程式,是指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將合同解除的程式。其特點是:合同的解除取決於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於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權,完全是以一個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它適用於協議解除型別,並且在單方解除中,只要解除權人願意採取這種程式,法律也應允許並加以提倡。

由於協議解除程式是採取合同的方式,所以要使合同解除有效成立,也必須有要約和承諾。這裡的要約,是解除合同的要約,其內容是要消滅既存的合同關係,甚至包括已經履行的部分是否返還,責任如何分擔等問題。它必須是向既存合同的對方當事人發出,並且要在既存合同消滅之前提出。這裡的承諾,是解除合同的承諾,是完全同意上述要約的意思的表示。協議解除是否必須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的裁判?我國法律未作這樣的要求,允許當事人選擇:或者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的裁判,或者直接由雙方當事人達成解除原合同的協議。

採取協議解除程式,何時發生解除的效力?在合同解除需經有關部門批准時,有關部門批准解除的日期即為合同解除的日期。在合同解除不需有關部門批准時,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之時就是合同解除生效之時,或者由雙方當事人商定解除生效的日期。

綜上所述,如果的確因為特殊原因導致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其履行違約責任是否就可以解除合同?回答的肯定的。關於行使解除合同權,只要違約方承擔責任,其也可以行使。一般涉及到合同解除,最好通過雙方協商方式解決。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鐵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