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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撤銷權要如何行使

合同效力 閱讀(2.15W)

可撤銷合同中行使撤銷權時,應當遵循下列規則:
1、行使撤銷權的主體要符合法律規定撤銷權主體,撤銷權是保護因合同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損害的一方當事人。
2、行使撤銷權的客體要合法。
3、行使撤銷權的方式要適當。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
4、行使撤銷權須在法定期間內行使。行使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否則,法律不予保護,可撤銷合同仍應為有效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效力待定合同撤銷權要如何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