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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簽訂沒有交定金的合同有效嗎

合同效力 閱讀(3.22W)

一、已簽訂沒有交定金的合同有效嗎

已簽訂沒有交定金的合同有效嗎

除非房屋買賣契約約定了定金交付為合同的生效要件,否則,定金是否交付與合同是否生效沒有法律關係。定金約定屬於從合同,而且,屬於實踐合同,如果沒有交付定金,只能根據合同主張違約責任,不適用定金罰則,即不能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二、法律依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綜上所述,我們已經瞭解到已簽訂沒有交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效,實際上,房子簽訂與定金是否交付沒有關鍵的聯絡。而是不夠能以是否交付定金作為生效要件。而我們在實際訂房過程中應該注意是否簽訂以及是否交納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