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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買賣糾紛違約賠償金怎麼計算

合同違約 閱讀(9.41K)

1、商品房買賣合同有約定違約金數額的,按約定計算;
2、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3、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房屋買賣糾紛違約金的計算,要看買賣雙方如何約定,按約定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
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數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第九條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1、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2、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3、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另外,因開發商違約,造成購房人另外購買房屋的差價,在實務中也有很多是支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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