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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損失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違約 閱讀(9.77K)
賠償損失的方式有哪些
在合同法領域中,賠償損失是違約責任的一種形式,賠償損失主要有兩種方式:
1.約定賠償。一般表現為約定違約金,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一個損失賠償數額或者約定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在一方當事人違約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時,則按約定進行賠償。
2.法定賠償。法定賠償指法律直接規定損害賠償的數額或者賠償損害的計算方法。
法定賠償的宗旨多是為了保護受侵害的弱者。例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的懲罰性賠償和增加賠償即是一種法定賠償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