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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撞到 | 逃逸了怎麼辦

交通肇事 閱讀(1.56W)

一、如果被撞到,逃逸了怎麼辦

如果被撞到,逃逸了怎麼辦

如果被車撞了,車主逃逸了的話,可以立刻進行報警,並且向警察說明具體的情況。

要求對方賠償。如調解不成,在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後,打己方的保險公司報案電話,讓他們的查勘員來定損,然後修理受損。車輛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及己方保險公司給定出的汽車車損數額及其它保險索賠所需相關材料,去法院起訴對方,要求賠償。

開具事故認定書,必須提供的材料包括:

1、保險公司的現場勘察記錄資料、現場照片;

2、車損核價單、車損照片;

3、若是物損事故,須物損清單、核價單、物損照片;

4、當事人需攜帶身份證、駕駛證、事故車輛的行駛證、交強險、商業保險憑證原件和影印件前來辦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另外,選擇逃逸後,即使並沒有造成太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也會面臨行政處罰的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方法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為人,應儘快將其抓捕歸案。因為交通肇事者為交通事故的最終賠償責任,即使其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保險公司也僅在交強險的責任賠償限額範圍予以賠償,超過部分仍有肇事致害人承擔。抓捕肇事逃逸者可以通過採取以下方式進行:

(1)啟動查緝預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交通事故現場痕跡、遺留物等線索,及時啟動查緝預案,佈置堵截和查緝。

(2)釋出協查通報或社會公告。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通過發協查通報、向社會公告等方式要求協查、舉報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偵破線索。發出協查通報或者向社會公告時,應當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實、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情況、特徵及逃逸方向等有關情況。

(3)部門間緊密合作。接到協查通報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佈置堵截或者排查。發現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嫌疑車輛的,應當予以扣留,依法傳喚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與協查通報相符的嫌疑人,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辦理移交。

被判斷為交通肇事逃逸罪並且相關情節比較嚴重的,會被判處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如果相關交通肇事導致他人死亡的話,則會被判處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公安部門進行相關的緝拿活動,並且在社會發布緝拿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