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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合夥合同糾紛需要哪些證據

合同糾紛 閱讀(1.39W)

一、一般合夥合同糾紛需要哪些證據?

一般合夥合同糾紛需要哪些證據

合夥協議、合夥清算協議是必須有的,特別是個人合夥,單位合夥還可以由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個人合夥無法核算雙方的收入、支出以及盈利多少。當然還有一些其他的跟案件相關的證據。

其他的證據:

1.提供合夥人的人數、姓名等自然情況。

2.有字號的合夥應提供註冊的名稱、擁有動產和不動產的數量、地點,開戶銀行的帳戶,申請商標登記,合夥人與第三人產生的債權、債務證明。

3.是口頭協議合夥的,應提供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的證據情況。

二、合同糾紛訴訟證據如何保全?

(一)訴訟證據儲存的具體要求

1、對《合同書》及有關協議,以及當事人約定納入合同內容的有關資料。這些書證直接證明了合同的成立與生效以及合同的具體內容。

2、在過程中向對方履行了合同的證據。交付貨物的要有收據,交款的要有發票或其它收款賃證。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對方傳送的告知、通知、提出的異議。但有可能,均應予以完整保留。尤其對於產品質量異議與解除合同的通知務必以書面形式作出或由其簽收、或郵寄、或以電話方式作出,同時進行電話錄音。

(二)證明對方違約事實的證據

如對方的產品出現了質量問題,可以採取以下方式進行證據的儲存:

1、要求對方當事人到場對此問題進行確認,並採取產品共同檢驗記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字。

2、發出質量異議通知書,要求在通知書上記載質量問題屬實。

3、對產品質量問題進行拍照。

4、對產品質量交由雙方約定的質檢機構進行檢驗。並對取樣過程進行公證

5、雙方共同交由事先或事後約定的質檢機構進行質檢。

(三)證明我方損失的證據

如對方未能按合同的約定交付產品,我方依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合同後,與別家另行訂立合同。後一合同的售價高於前一合同的差價就是對方未履行合同而約給我方造成的損失。那我們就要提供訂立的後一合同,以及產品售價如發票作為證據。

如造成工期延誤,保管費用、運輸費用的支出均應儲存相應證據加以證明。

如上所述的應當儲存的證據均應做到專人專案專管,嚴防證據丟失。所有證據均需嚴格保留原件。

綜合上面所說的,合夥合同糾紛產生之後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處理,但一定要多方面的收集相關的證據,只有證據齊全而且也能證明案件的事實,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法院一般就可以根據自己的訴求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