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糾紛>

關於合夥合同糾紛需要哪些證據

合同糾紛 閱讀(1.52W)

合夥合同糾紛需要的證據有:

關於合夥合同糾紛需要哪些證據

(1)企業法人、個人合夥、個體工商戶的資格證明(營業執照原件,如是複製件,須與原件核對並加註明後,將原件退還),開戶銀行和帳號。起訴狀上的原、被告名稱,須與營業執照、合同章相符合,如不一致或被告主體已變更、合併、關閉,需加以說明,並提供被告現在的準確所在地。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必須寫明代理事項和代理許可權。

(3)合同及與合同有關的文書、電報、信函(包括信封)、圖表;變更、補充合同的協議、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簽訂地及其證明材料。應提供原件,複製件須經過核對。

(4)送貨、提貨、託運、運輸、驗收、發票等憑證。

(5)貨款、工程款、運輸費、保管費、租賃費、轉讓費、勞務費、酬金等結算憑證和有關財務帳目的影印件。

(6)要求賠償損失的依據及有關證明。

(7)要求支付違約金的依據、計算辦法及有關證明。

(8)起訴前自行協商或通過有關部門處理的有關憑證。

(9)其他與訴訟有關的依據。

除提供一般證明、證據外,還須按照訴訟請求內容,提供其他必要證據:

(1)建設、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糾紛,須提供:國家批准的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工程承包單位營業執照的原件(如複製件,須與原件核對無誤,並加註明後,將原件退還)、技術級別證書,建築許可證、工程決算書及其稽核意見書和工程驗收報告等。

(2)質量糾紛,須提供:質量檢驗的鑑定報告,如有產品封樣驗收規定的則應有產品封樣的日期、方式等說明和有關實物。

(3)技術合同糾紛,須提供:與合同有關的技術資料,可行性論證、技術評價報告、專案任務書與計劃書,技術標準與規範,原始設計與工藝檔案以及圖紙、表格、資料照片等。

(4)商標侵權糾紛,須提供: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和核準日期;假冒產品的實物、書證;受損害情況和經濟數額的計算依據、證據等。

(5)專利侵權糾紛,須提供:專利證書、被侵權的實物、書證,專利產品與侵權產品異同的具體說明,受損害情況和經濟數額的計算依據、證據等。

(6)涉外經濟合同糾紛,須提供:公司章程、商業、稅務登記證件、發票、貨物提單、裝運單。所提供的證據材料,如是港澳地區的,須經過公證;如是外國的,須經過公證和我駐外使、領館的認證。

對於合同糾紛,如果當事人不能夠自行調解的話,那麼也可以選擇訴的方式來解決問題,而如果選擇起訴的話,那麼就需要準備好相關的證據,這樣才能有勝訴的可能性需要的證據,主要是能夠證明自己的主張以及證明事實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