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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多久能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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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多久能賠償
工傷保險多久能賠償
1】工傷認定:工人發生意外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議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限定提議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工人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能夠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議工傷認定申請。超出1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受理。
2】工傷判定:工人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本領的,應當進行勞動本領判定。
3】按等級享受相應工傷待遇。勞動本領判定工人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GBT16180-)(規範性附錄)i)九級16)一拇指末節部分12缺失;17)一手食指2~3節缺失;18)一拇指指間關節功效喪失;j)十級10)除拇趾外,餘3~4指末節缺失;
第三十五條工人因工緻殘被判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貼金,準則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薪水,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薪水,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薪水,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薪水;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工人本人提議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貼金和傷殘就業補貼金。具體準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