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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合同效力糾紛撤訴裁定由誰做出?

合同糾紛 閱讀(1.77W)

一、確認合同效力糾紛撤訴裁定由誰做出?

確認合同效力糾紛撤訴裁定由誰做出?

確認合同效力糾紛撤訴裁定由法院做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條 【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二、合同糾紛仲裁多久發生效力

合同糾紛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我國《仲裁法》規定,裁決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爭議事實、裁決理由、裁決結果、仲裁費用的負擔和裁決日期。當事人協議不願寫明爭議事實和裁決理由的,可以不寫。裁決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對裁決持不同意見的仲裁員,可以簽名,也可以不簽名。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仲裁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七條。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經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關於合同的效力問題不能夠達成一致,此事可以到人民法院來申請,對於合同的效力進行確認,這是屬於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明文規定的,一般情況下如果有人撤訴的話,可以裁定準予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