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法規>

簽訂合同必須要蓋章嗎?

合同法規 閱讀(1.59W)

一、簽訂合同必須要蓋章嗎?

簽訂合同必須要蓋章嗎?

不一定,合同一般需要蓋章,但並非必須有蓋章合同才能成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訂立合同的,雙方可通過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的方式訂立合同,只要能夠體現當事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即可。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籤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當事人一方通過網際網路等資訊網路釋出的商品或者服務資訊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並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合同蓋章有什麼要求?

1、合同蓋章要蓋在落款處,一定要真實、可靠,簽字必須的本人簽字,當面簽字,防止被別人代簽。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既然蓋章是合同成立的標誌,那麼,對受訴法院而言,各方當事人是否在合同上蓋章是人民法院判定該合同是否已經有效成立的重要證據,一般說來,某個合同一旦由雙方當事人加蓋印章,當事人將不必另行舉證證明合同已經成立,由此產生的後果便是法官將不對合同是否成立進行審理,法官將基於這一法定事實直接判定當事人義務的履行情況,而且,法官斷定是非、分清責任也將主要依據蓋有印章的合同,反之,合同未蓋章,法官將要對合同是否成立展開調查。

2、合同蓋章需要根據合同的具體內容,要求單位加蓋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最好要求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如果是其他人代表單位簽署,可以根據其職權判斷是否有權處理合同涉及的事務,如果無權,可以要求其附加授權書,如果合同有多頁,需要加蓋騎縫章,所有印章需清晰。且注意單位印章名稱是否與企業名稱相對應。

簽訂合同時不一定非要蓋章,由雙方當事人的簽字也可以。合同蓋章一定要蓋在落款處,要真實有效,必須是本人的簽字,不能由他人代簽,合同蓋章需要根據合同的具體內容,加蓋公司的公章或者是合同的專用章。如果是合同有很多頁,需要加蓋騎縫章,所有印章要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