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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社保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才有效嗎?

勞動合同 閱讀(4.87K)

一、買社保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才有效嗎?

買社保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才有效嗎?

並不是,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必須要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社保屬於強制性內容,企業不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屬於違法行為,企業未給勞動者購買社保,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補繳。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二、籤勞動合同後不交社保怎麼辦?

1、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和地稅局投訴,尋求行政部門處理。

2、如果社保局對投訴不處理,不作為,可以行政訴訟,起訴社保局,要求對補交社保問題作出處理。去投訴時,要寫書面的投訴資料,另外還要將勞動合同、廠牌等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影印給社保局和地稅局。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餘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繳納社保和簽訂勞動合同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絡。雖然用人單位和員工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也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去社保局或者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繳納社保和簽訂勞動合同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絡,只要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要給員工繳納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