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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簽了三次勞動合同必須要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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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簽了三次勞動合同必須要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嗎?

一、連續簽了三次勞動合同必須要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嗎?

連續簽了三次勞動合同不是必須要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的。根據你自述的情況,如果你不做特別要求公司將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若你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公司應當與你訂立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二、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你看的是這條把,這三種情形之一就可以簽訂,而且法條寫的很明白,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單位必須同意,當然了,他們可以選擇和你不續訂合同了。還有一個,無固定期限合同不是終身合同哦,符合法定條件,一樣可以解除的。

按照我國勞動法中的規定,只要員工與單位簽訂了兩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第三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就可以要求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了,單位如果決定續約的必須要同意員工的申請;但是如果員工要求還是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