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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勞動關係 閱讀(2.18W)

一、個體工商戶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個體工商戶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勞動法》第2條第1款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規定,《勞動法》第2條中的“個體經濟組織”,是指一般僱工在七人以下的個體工商戶。《勞動合同法》延續了《勞 動法》中個體經濟組織的 用法。《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 勞動合同,適用本法。由此可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成為個體工商戶,屬於個體經濟組織的範疇。雙方形成是勞動關係,他們之間的勞動關係屬於勞動法調整範圍。

二、個體戶不籤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是什麼?

1、《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個體戶不籤合同的原因何在?

1、一些用人單位為節省開支,在頻繁增加勞動者的工作量的情況下,為避免員工索要加班費等,也會不跟員工簽訂合同。

2、根據勞動法規定,公司是應該給勞動者購買相應的保險,比如說五險一金。一些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自然也不會給員工購買保險。

3、工傷賠償相信很多人聽說過,一些用人單位為了逃避這部分費用,往往不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小編談了談自己的看法。儘管大部分個體戶規模較小,但是也是用人單位,符合用人單位主體資格,因此,其和員工之間,要通過勞動合同明確勞動關係。如果個體戶不簽署合同,其面臨的法律後果是支付賠償金,並及時續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