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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情況下保險合同不成立

合同訂立 閱讀(1.57W)

一、什麼樣的情況下保險合同不成立

什麼樣的情況下保險合同不成立

1、當事人意思表示須一致,即合意,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雖經協議但未達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合意則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僅有一方當事人是不可能產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須以訂立合同的為目的。不以訂立合同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達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

二、合同成立應該具備哪些條件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法。商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於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法。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後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法。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法。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法。

要想合同成立必須要按照法定的形式,如果不是法定的形式可能會導致合同無效或者是不成立。合同起草是個技術活,當事人可以委託律師來幫助自己起草。只要把生效的必要條件以及成立的必要條件把握好,那麼都是屬於有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