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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買賣合同單方解除合同不構成違約?

合同終止 閱讀(1.33W)

一、什麼情況下買賣合同單方解除合同不構成違約?

什麼情況下買賣合同單方解除合同不構成違約?

單方解除合同是否違約,需要根據實踐中當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形來判斷,如果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在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單方面解除合同就不屬於違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的、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條件,包括自然災害、戰爭、社會異常事件等。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主要債務即次要債務的對稱,是指根據合同的約定,當事人應當承擔債務的大部分或者對債權人權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響的部分。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同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遲延履行是指債務人無正當理由,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屆滿,仍未履行合同債務;或對於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債務人在債權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後仍未履行的。

4、當事人一方遲延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如果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條款對當事人權利義務至關重要,一方有違約行為將嚴重影響到當事人訂立合同所期望的經濟利益時,當事人可以不經過催告程式而直接單方解除合同。比如季節性、時效性強的標的物遲延交貨,則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二、買賣合同的特徵有哪些?

1、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買賣合同的實質是以等價有償方式轉讓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出賣人移轉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方,買方向出賣人支付價款。這是買賣合同的基本特徵,使其與贈與合同相區別。是有償民事法律行為。

2、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在買賣合同中,買方和賣方都享有一定的權利,承擔一定的義務。而且,其權利和義務存在對應關係,即買方的權利就是賣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就是賣方的權利。是雙務民事法律行為。

3、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買賣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標的物為合同的成立要件,當事人交付標的物屬於履行合同。

綜上所述,買賣合同是很常見的民事合同型別,合同簽訂後雙方就應當履行各自的義務,當然,在特定情況下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並且不用承擔違約責任,比如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買賣合同標的損毀、買賣合同另一方提出終止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