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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合同和代理合同的不同是什麼

合同訂立 閱讀(1.64W)
委託合同和代理合同的不同是什麼
委託合同與代理合同的不同內容包括如下:
1、民事主體活動的名義不同。
2、適用範圍不盡相同。
3、法律關係的成立與否需要有關當事人的承諾不同。
4.效力範圍不同。
5、合同當事人分擔風險的原則不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條
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第九百二十一條
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受託人為處理委託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託人應當償還該費用並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託人應當按照委託人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變更委託人指示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託人取得聯絡的,受託人應當妥善處理委託事務,但是事後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