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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能提前終止嗎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7.74K)

房屋租賃合同能提前終止。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我國法律規定,合同當事人應該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因此,房屋租賃合同一方當事人可以不按約定期限,提前終止合同,但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房屋租賃合同能提前終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