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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融資三方協議的簽訂注意事項是什麼

第一,轉讓的債權不得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
第二,簽訂債權轉讓合同
債權轉讓根據需要可以簽訂書面轉讓合同,也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由轉讓人直接向債務人發債權轉讓通知的方式轉讓。
第三,債權轉讓通知。
不論是否簽訂債權轉讓合同,一項債權轉讓都應當通知債務人,否則對債務人不發生債權轉讓的法律效力
第四,債權轉讓合同的生效要件和生效時間。
達成協議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合同成立後,債權人應及時地將債權轉讓的實事用合適的方式通知債務人,債務人須接到債權轉讓的通知且知道了通知的內容,此時,轉讓合同開始生效。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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