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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了沒交社保嗎?

平均工資 閱讀(1.87W)

勞動合同簽了沒交社保嗎?社保手續由單位人事人員到社保局辦理,應當辦理登記卻不辦理的,由社保部門監督管理。企業有針對勞動者的違規行為時可以起訴或申請仲裁。僅簽署勞動合同,沒有辦理社保手續,只要合同上的其它內容合法且企業沒有其他違規行為,勞動合同也是可以生效的。

勞動合同簽了沒交社保嗎?

一、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可以嗎

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補辦社會保險手續,或者用人單位已經為勞動者辦理了社會保險手續,但由於用人單位欠繳、拒繳社會保險費發生的爭議,不屬於勞動爭議,勞動者可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解決。

這裡還有一種情況,對於因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勞動者不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的,勞動者可向人民法院應提起訴訟。

二、單位不繳納社保可以辭職嗎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如果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辦理應有的社會保險,即侵害了勞動者的利益。而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勞動者是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此外,《勞動合同法》還將社會保險規定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明確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法定義務,雙方都必須履行。

三、辭職是否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是指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或者合同未到期單位提前辭退職工的情況下,單位應當給職工一定的經濟補償,目的解決職工未找到新的工作崗位之前的生活困難。職工個人為了另尋高就要求辭職,單位不給經濟補償。

職工提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屬於職工違約,應當承擔違約金。但是,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如果你的單位沒有給你提供培訓費用,你就不需要承擔的賠償違約金的責任。

四、《勞動合同法》所規定的勞動合同應當具有的內容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五、《社會保險法》對企業的要求

第十一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企業未辦理的,勞動者可起訴,企業未在已經簽訂的合同中寫明社保事項的,同樣可起訴。若此時離職的同時要求補償,要看具體情況。即使勞動合同中沒有寫明社會保險,也不一定會影響合同中其他條款的有效性。注意兼職可能沒有社會保險。有法律疑問可以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