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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漏繳 | 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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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漏繳 後果

關於個人所得稅,我們接觸的最多的其實也就是每個月的工資收入扣稅了。當然,我國現在規定的個稅起徵點為5000元,也就是說在工資收入達到了這個標準之後,那麼對於超過的部分才會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些勞動者的工資沒有扣稅,但有些卻又被扣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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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個人所得稅漏繳 後果嚴不嚴重的

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如果不繳納個稅肯定是要承擔責任的。到底不繳納個稅的後果:
  一、凡是年所得額超過12萬元的公民不依法自行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辦法》的規定,如果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所得超過12萬元,無論其平常取得各項所得時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或者是否已向稅務機關進行了自行納稅申報,年度終了後,均應當按《辦法》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後,年所得超過12萬元的個人,不論其所得平常是否足額繳納了稅款,都負有自行納稅申報的義務。年所得超過12萬元的個人,是個人所得稅的重點納稅人,他們取得的所得,如果扣繳義務人沒有扣繳稅款,或者沒有足額扣繳稅款,個人又沒有申報義務的話,就難以確定納稅人應繳未繳稅款的法律責任,從而影響稅法的執行力和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因此,在目前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實行分類所得稅制模式的情況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稅法,賦予高收入者自行納稅申報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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