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工資服務>個人所得稅>

不申報個人所得稅後果

個人所得稅 閱讀(2.2W)
不申報個人所得稅後果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根據現在的政策遲申報個人所得稅後果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第二百零一條 【逃稅罪】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第二百零二條 【抗稅罪】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拒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拒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和《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凡年所得達到12萬元以上的個人,不論是否已足額繳納了稅款,均應在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如果沒有在納稅申報期內辦理納稅申報,稅務機關發現後,一般是徵管部門通知個人申報。如果查實納稅人年所得12萬以上而未進行自行申報的,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方面,根據稅收徵管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如果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即納稅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 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另一方面,按照稅收徵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如果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因此造成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