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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務工境內發工資個稅

個人所得稅 閱讀(7.04K)
境外務工境內發工資個稅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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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工資如何申報個稅?

一、補發工資申報個稅流程

首先個人所得稅通常是按照發放日來計算的,不論你是幾月份的工資,需要統一在發放日來計算個人所得稅基數。也就是說如果在本月發放了本月的5000及上月未發放的工資5000則需要按照10000來確定本月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果想要補稅處理的話如下。個稅逾期申報請填寫“個人所得稅明細補、退稅申報表”,到主管地稅機關的辦稅服務廳辦理,其他資料具體請與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聯絡確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二、補發工資個稅計算方法

1、如題所述,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允許還原至所屬月份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為:所屬月份補發工資應納稅額={[(所屬月份補發工資 原所屬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減除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原所屬月份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按照個稅法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按月計算,應以納稅人一個月內取得的所有工資薪金所得一併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企業單位實際工作中,確實存在因政策原因、或因資金週轉困難等原因導致不能按時發放工資而採取集中補發工資的情形。若按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稅負明顯畸高。各地稅務機關特此而發文允許還原至所屬月份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做法;

3、例如:粵地稅發[1999]239號檔案《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對補發以往月份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大地稅個[1997] 101號檔案《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調整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均對此作了明確;

4、可見,應予結合當地稅收相關檔案規定予以核實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