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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企業境外投資公司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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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企業境外投資公司程式

外資企業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獨立經營,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在組織形式上,外資企業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實體,具備法人條件的外資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而根據外資企業法的規定,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於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並國家鼓勵採用國際先進技術和裝置的、產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資企業。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是否完全開放了




    目前國家對於境內個人向境外直接投資不是明令禁止的,當尚未完全放開。目前在溫州和湖南省已經開放試點,這兩個地區的境內個人可以直接對外投資,其餘地區暫時沒有放開。



    目前我國境內個人向境外直接投資政策目前尚未明朗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 [2008] 第532號)第三章第十七條:境內機構、境內個人向境外直接投資或者從事境外有價證券、衍生產品發行、交易,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登記。國家規定需要事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備案的,應當在外匯登記前辦理批准或者備案手續。



    同時《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 [2006] 第3號)第三章第十六條中也指出:境內個人對外直接投資符合有關規定的,經外匯局核准可以購匯或以自有外匯匯出,並應當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匯發 [2007] 1號)第三章第十六條中提到:境內個人對外直接投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所需外匯經所在地經外匯局核准後可以購匯或以自有外匯匯出,並辦理相關的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