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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解散公司條件有哪些

破產清算 閱讀(1.76W)

一、股東解散公司條件有哪些

股東解散公司條件有哪些

1.在公司營業期但期限到了之後或者是因為出現的一些其他的事情而導致解散;

2.在所有的股東商討決定之後,做出對公司解散的決定;由於公司出現的一些事由而導致的需要合併或者要成立出來的分公司而導致的公司的解散;

3.公司在違背了法律法規的情形下,而導致的被責令禁止導致公司的解散。

4.還有一種是單個股東提出要求解散公司,但是在國內並沒有法律明確的指出相關的解決辦法,但這種情況在國外是普遍的,只是要在一定的範圍內進行行使。

二、公司解散清算的問題

清算應該在公司解散之後立即進行。

1.但是由於制度還存在許多的不足,因此,許多的案件都沒有辦法得到解決。公司解散後,如果股東不自行清算,那麼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清算,並指定清算人承擔責任。

2.還有一種是具有很大爭議的清算規則,是公司解散後清算不及時,而股東又具有行使分配權,要求對公司進行清算,但是因為現有的法律法規不夠明確,因此法院對此案件大多都是不能夠受理的。

三、股東可以請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

(一)概括情形

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

(二)具體情形

1、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

2、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

3、公司董事長期衝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的;

4、經營管理髮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