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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被吊銷怎麼登出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1.35W)

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就要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程式結束後,要辦理登出登記,公司終止。吊銷營業執照後進行登出的步驟(證照丟失也可代理):

如果公司被吊銷怎麼登出

1、工商提交公司清算組備案(受理申請後5個工作日)。

2、登報公告登出(公示45天)。

3、地稅登出(無特殊事項,受理申請後30個工作日)。

4、國稅登出(無特殊事項,受理申請後30個工作日)。

注:企業所得稅在地稅的應先登出國稅,再登出地稅。

5、登出工商登記(受理申請後5個工作日)。

6、登出銀行賬戶(受理申請後5個工作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程式】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登出】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後,公司就需要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程式結束,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總的來說,如果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後,那麼就表示公司不再具備經營資格,在三年內不得再次使用。對於情節嚴重的,仍可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如果經營一家公司的,那麼就必須一步步走法律程式,不得做任何對公司有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