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公司吊銷十年未登出怎麼追償債權

經營管理 閱讀(8.15K)

公司吊銷十年未登出可以通過訴訟的手段追償債權。公司雖然被吊銷,該公司的主體資格依然存在,只是經營資格已經取消。但在沒有登出的情況下仍然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債權人可以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就債權債務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被告企業仍然具有訴訟主體資格。

公司吊銷十年未登出怎麼追償債權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