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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倒閉欠的工資的支付順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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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倒閉,受損失最大的群體莫過於員工了,辛辛苦苦幹了那麼久,企業倒閉欠的工資怎麼辦?有合法的清償途徑麼?許多人盲目的討要拖欠的工資,不但工資沒要到,還讓自己承受了不必要的損失。今天。本站就來給您講講企業倒閉的清償順序。

企業倒閉欠的工資的支付順序是怎樣的

一、企業倒閉破產清償

破產財產應當按一定的順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給債權人。破產財產的分配,是破產清算的最後階段。

破產財產的處理和分配,由清算組織提出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並報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後執行。相關依據為《民事訴訟法》和《企業破產法》。

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後的破產財產的範疇,包括了債務人的擔保財產;屬於破產財產的擔保財產,優先清償對該擔保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二、破產清償順序

《企業破產法》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

1、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 高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破產費用

(一)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二)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

(三)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

共益債務:

(一)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

(二)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

(三)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

(四)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

(五)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六)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進一步加大保護普通職工的利益,控制企業高階管理人員的薪資支付;《民事訴訟法》和《企業破產法》兩者相比,《企業破產法》由於頒佈時間晚,更適應中國經濟情況的發展,其表述更為更為完善,更為具體。

3、據《破產法》40條: 債權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前對債務人負有債務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張抵銷。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銷:

(一)債務人的債務人在破產申請受理後取得他人對債務人的債權的

(二)債權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負擔債務的,但是,債權人因為法律規定或者有破產申請一年前所發生的原因而負擔債務的除外;

(三)債務人的債務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取得債權的;但是,債務人的債務人因為法律規定 或者有破產申請一年前所發生的原因 而取得債權的除外。

據《破產法》109條: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三、企業倒閉欠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4條規定,招聘者依法破產時,員工有權獲得其工資。

在破產清償中招聘者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清償順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公司員工的工資。

企業破產不必驚慌,我國法律保障我國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當您工作的企業破產時,根據我國《破產法》和相關的管理規定,企業破產要根據破產清償順序依次清償,清償順序中員工工資排在首位。因此,員工們不必擔心企業倒閉欠的工資問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徐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