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企業海外併購方式有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1.68W)

熱門城市:咸寧律師 賓縣律師 珠海律師 通河縣律師 南市區律師 涉縣律師 延壽縣律師 滿城縣律師 肥鄉縣律師

企業海外併購方式有哪些?

我們都知道金融危機的蔓延給全球的經濟帶來了破壞,對一些發達國家而言,其破壞程度更是明顯,於是,不少的企業便出現了資金鍊發生斷裂的情況,與此同時,中國的企業也迅速的把握住了這個時機,打算進行海外併購,那麼企業海外併購方式有哪些?今天,本站的小編將仔細為大家解讀,希望對您瞭解該問題有所幫助。

一、企業海外併購方式的劃分方法種類繁多, 一般來說有五種劃分方式:

( 1) 按併購適用的法律和稅收框架劃分, 併購可以分為資產收購、股票收購和兼併;

( 2) 按併購雙方所處的行業劃分, 可分為橫向併購、縱向併購和混合併購;

( 3) 按是否利用目標企業自身資產情況來作為併購資金劃分, 可以分為槓桿收購與非槓桿收購;

( 4) 按目標企業資產轉移的方式劃分, 可分為承債式併購、無償劃轉式併購和承包式併購;

( 5) 按併購是否有中介機構參與來劃分, 可分為直接收購與間接收購。

二、企業海外併購的選擇:

一般來說,在資產收購、股票收購和兼併這三種方式中,一半以上的海外併購都是以股票收購的方式完成的, 資產收購次之,兼併最少。這與這三種併購方式的優缺點以及當前的海外併購形式密切相關。

1、資產收購

在資產收購中, 收購方根據自己的需要, 從目標公司購入所需的資產。這樣, 收購方可以確定收購的資產和承擔的債務, 避免承擔目標公司可能存在的鉅額負債。一方面, 資產收購在海外併購中能為企業尋求必要的戰略發展資源。

2、 股票收購

股票收購相對簡單, 收購方只需購買目標公司的股票達到相對控股權即可。收購完成後, 目標公司仍然繼續存在,目標公司所享有的專利權等難以確定的有利權利得以繼續保留。目標公司的負債仍屬於目標公司,收夠方僅以所持的股票比例為限對目標公司承擔債務。股票收購可以使收購方極大地利用目標公司的價值, 拓展國外市場。一國企業要進入另一國市場時,往往會遇到的一個嚴重問題是該國市場格局早已形成, 或有一定的關稅或非關稅壁壘, 很難佔據期望的市場份額。但是,採取跨國購併這種形式,收購方可以很方便地獲得當地企業的市場地位。由於股票收購在收購完成後, 目標公司依然存在,目標公司的品牌、研發力量、研發人員、營銷網路、技術專利都可為收購方所用。

3、兼併

兼併是幫助企業在短期內實現規模擴大化的有效方式。通過產品品種、數量的增多來增加企業的絕對規模, 提高市場佔有率和產品的競爭能力,又可以提高企業的相對規模。

由於兼併耗資較多,且承擔的風險較大。到目前為止中國企業海外併購中採用兼併方式的較少。從國際併購實踐上看,也是以跨國收購為主,兼併較少。因為跨國收購的目的和最終結果並不是改變公司或法人的數量,而僅僅是改變被購併企業的產權結構和經營管理關係。且兼併對方的企業, 或完全收購對方企業的做法, 必然引起對方國家和企業的警覺, 增加市場排斥力量。

其實從上文的分析不難看出,企業海外併購方式和一般的併購方式並無差別,只是側重的方式和比例不同而已,中國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的情況和所收購的企業的實際情況做分析,選擇哪一種方式更為合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雙鴨山律師。